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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

关于唐代帝陵之端陵安防工程项目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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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    作者:
陕西省文物局:
 
  你局《关于转报唐代帝陵之端陵安防工程项目的请示》(陕文物字〔2017〕58号)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批复如下:
 
  一、同意唐代帝陵之端陵安防工程项目,项目单位为三原县文物旅游局。
 
  二、防护对象及范围:端陵本体,重要通道和出入口。
 
  三、主要防护措施:适度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、电子巡更系统。
 
  四、该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已经我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评审通过,并经项目单位组织修改完善。要按照勘察设计方案内容,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实施程序,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。
 
  五、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范围、防护重点及主要防护措施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应及时向我局提交项目变更申请。
 
  六、项目实施中要落实安防设施设备安装、管线敷设的具体文物保护措施,安防设施建设、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。
 
  七、要明确项目建设完成后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,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,确保系统使用功能。
 
  八、请你局监督指导项目实施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按照要求及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,检查评估项目实施效果。
 
国家文物局
 
2017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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